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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庆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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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庆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
 
会上,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赵玉静向院党组汇报了省检察院督导庆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及相关工作要求,并就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措施。
 
副检察长张登坤结合省检察院督导情况,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相关讲话、文件和法律,准确理解开展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二是依法做好批捕、起诉和监督工作,各县区检察院要成立专门办案组,院领导亲自参与办案,做好提前介入、个案指导等工作。三是完善线索摸排机制,要增强发现线索的意识,提高线索制作能力。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五是多关心、理解和支持基层检察干警,加强方法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副检察长张元珠从工作实际出发,指出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去办,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形成工作合力。在具体工作中,要深挖细查“保护伞”,坚持线索应送尽送,应捕尽捕,应诉尽诉,快捕快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要提前介入,并加强案件统计。
 
张志利在会议最后强调,要着力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以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落实省检察院督导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不断提高政治意识,更新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境界,始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及省检察院朱玉检察长讲话精神保持一致。二要树立忧患意识。要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线索移送和深挖“保护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前谋划解决,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项工作经得起检验。三要聚焦问题短板。要针对资料不全、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出存在原因,拿出可行办法,切实解决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四要细化工作措施。在具体工作措施制定上,要坚持高质量要求,特别是在文字处置、思维逻辑及实际操作等方面,要切实可行,能够有效推动工作。五要注重工作方法。要加强相互协作,切实促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努力将具体工作转化为实际成果。六要强化责任督查。要加强对案件的督查问责工作,不断增强办案干警责任意识,确保在实际办案中对党、宪法法律和检察事业的忠诚,切实做到对个人、组织和家庭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