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水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具有合水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确保了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阳光调解”开启矛盾纠纷化解“高速路”
大胆探索,推行“阳光调解”,邀请县乡人大代表参与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彰显人民调解依法、据实、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聘请执业律师参加调解和听证涉及法律法规较强的疑难纠纷,使当事人与律师“面对面”,聆听最权威的法律解释,辩法析理,释疑解难,精准研判分析案件,确保矛盾及时有效化解;邀请相关群众参与调解和评议,充分发挥乡贤能人、退休干部等德高望众人士的影响力和说服力,一批沉积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1+3+X”工作法调处平安和谐“加速度”
整合各方资源,探索出“1+3+X ”工作法。“1”是由司法所牵头,组织村干部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摸排,适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3”是村调委会第一时间分析矛盾根源、掌握纠纷第一手资料,包村工作组第一时间稳控态势、疏导情绪,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升级;“X”是乡(镇)党委、政府协调纠纷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通过实行“1+3+X ”调解模式,依法、及时、就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流动调解做到服务“零距离”
变“坐等调解”为“流动调解”,各乡镇普遍成立了流动调解小分队,把人民调解搬到农民家门口,为群众提供上门式法律调解服务。在田间地头或者楼群院落设立“流动调解室”,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农家院落和田间地头,促使一批矛盾纠纷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