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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庆阳实践】“下沉式”“上门式”司法服务,洪德法庭保障行动不便当事人权益出实招……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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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民法院洪德法庭在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枫桥经验”相结合,在全县范围内首先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在人民法院“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基础上,首创让人民群众“不跑路或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模式,法庭诉前调解率、诉中调解率、平均办案天数、服判息诉率等多项指标均位于全院前列。

2024年5月23日,洪德法庭一行在山城乡户某家中窑洞前挂起国徽,就地开庭审理户某与某金融机构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户某因腰椎问题手术后不便乘车,法庭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随即安排了这场巡回审理。庭审结束后,户某拉着审判员的手说道:“感谢你们的灵活办案方式让我体会到了司法也有人情味。”

2024年6月3日,一苟姓女士找到法庭,称其与丈夫协议离婚,因其丈夫残疾,故寻求法庭帮助。了解情况后,法庭工作人员随即与其丈夫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得知其丈夫因意外事故致高位截瘫已有两年,其同意与妻子苟某协商办理离婚,但其因残疾行动不便,办理受阻。了解双方情况后,法庭当日便为苟某办理了立案。于6月4日前往苟某丈夫李某住处为双方办理调解离婚。办理完毕后,法庭工作人员还为其丈夫送上了慰问金,并嘱咐他积极配合治疗,保持阳光心态。

2024年以来,洪德法庭注重切实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探索“立、审、执”一体化运行、巡回审理等方式,当日调解并办理结案各类纠纷15起,督促当事人履行25件,取得了辖区群众的一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