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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促使当事人案外和解化解一起民事纠纷

来源:庆阳政法网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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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崔某的丈夫白某搓着双手,有些拘谨地说:“送锦旗是真心想表达对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感谢”。白某的弟弟双手拿着用纸包裹的锦旗,送给了办案检察官。


2016年,崔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某公司车辆发生碰撞受伤,经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崔某就赔偿问题起诉,法院判决后,崔某的丈夫白某认为先后两次鉴定相差的天数要计算误工费等,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法院综合各种因素判决本案是正确的,没有支持崔某的监督申请。白某起初想不通,就以信访方式,要求进一步核实崔某的案件。


庆阳市检察院收到该信访件后,指派专人对崔某信访的4个事项逐项审查,认为办案人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是正确的,遂向白某作出解释,并组成办案组开展息诉罢访工作。2次到崔某家中核实,向其同村村民了解情况;3次与白某等人召开座谈会,发现白某担心该案执结后,崔某后续治疗费再无法主张就很麻烦,所以想通过公权力机关帮助彻底解决双方地纠纷。摸清情况后,核查组向某公司的法务代表、负责处理此事的陈某多次沟通,将崔某状况如实告知他们,并经探讨交流,释法说理,使得该公司对崔某后续治疗情况有了明确地认识,有了和解的意愿。


“法院判决的钱保险公司已打入银行账户一年多,白某未领。我们希望通过检察院地帮助将这件事情圆满解决……”陈某说。既然车辆购买了保险,那么崔某后续治疗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该公司考虑到弱者的利益,作出了让步,把法院判决由某公司领取的78055.4元垫付医疗款,由崔某领走。其实,在核实该案的过程中,核实组人员体会到了各方的不容易,他们都是抱着善意去解决问题。


在检察人员和执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执行局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的法律手续。2021年2月7日,崔某领取了相关款项,四年来的纷争解决了。办案人也深深体会到,对一件案件的彻底办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法治需要的社会效果。(庆阳市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