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为有效解决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不稳定问题,庆阳市华池县委政法委牵头开展调研论证,探索构建了“3334”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新模式,有效维护了家庭和谐、社会稳定。2020年以来,共化解婚姻家庭纠纷203起,调解挽回濒临破裂的婚姻家庭52个,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案件57件,劝和撤诉19件,离婚率同比下降32.6%。
开展“三项”宣传 加强源头治理
注重核心价值观宣传。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红黑榜”等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开展以抵制高价彩礼、简办红白喜事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降低“过事”成本,推进乡风文明。
注重法律知识宣传。广泛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宣传婚姻家庭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
注重警示教育宣传。利用婚前登记时机,加大婚前教育力度,让新婚夫妇明确各自在家庭中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创建文明家庭。建立了家事讲堂,利用典型家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让诉讼离婚夫妇深刻认识离婚对家庭、社会及子女的危害,引导他们摒弃隔阂、消除恩怨。
紧扣“三个”环节 强化摸排化解
认真开展摸排。积极动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治安户长、妇联主席等专职力量,对辖区留守妇女、进城陪读妇女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问题家庭”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化解。
注重源头化解。建立了甘肃政法大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中心华池基地,指导县、乡扎实开展工作。坚持逐级调解的原则,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站、室)及“巧儿”调解室的职能作用,组织乡村干部、妇联主席、治安户长、“五老”等有亲和力的调解力量,采取“面对面”“背靠背”说教的方式集中进行化解,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突出审前调解。对有调解意愿的夫妇,县法院及时向相关乡镇下发《婚姻家庭纠纷受理及移交、送化解通知书》集中化解,有效防范因当事人冲动而离婚的问题;对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未果的纠纷,县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时,将“离娘钱”“衣服钱”“零花钱”等依法纳入彩礼返还范围,有效降低因婚致贫风险。
优化“三项”服务 倡导文明新风
强化服务关爱。各乡镇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进城陪读妇女的服务关爱力度,定期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县就业局定期开展农村青年实用技术培训,及时为进城务工夫妇提供就业渠道或“夫妻岗位”,减少两地长期分居,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效降低家庭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加强素质教育。司法、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及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畅通公共法律服务和信访渠道及12338热线,提供咨询服务,引导男女双方明确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提高经营婚姻家庭的能力和处理人际关系能力。
丰富文化生活。妇联常态化组织开展“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平安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及成员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荣辱观,有效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社会和谐。
完善“四项”机制 确保长效常治
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及妇联、公安、法院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互通信息,强化协作,及时有效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确保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在基层。
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完善了治安户长、基层妇联主席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以奖代补”等办法,激励社会组织及人员参与调解的工作热情。将婚姻家庭纠纷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推进,并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权制等责任督导和追究措施,加强源头治理,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完善打击惩处机制。县公安局严厉打击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行为,严格落实告诫制度。对家暴行为,县法院及时向受害人发出《人身保护令》,并向受害人所在乡(镇)、村(社区)发函告知,确定专人监督。
完善协商议事制度。全面落实民主协商议事制度,探索推行村级妇女协商议事工作,将婚姻家庭纠纷作为协商议事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研究讨论问题症结,提出纠纷化解的意见和建议,全力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