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仅用4天时间就解决了我的问题。”日前,一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王某专程从华池县来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向3名行政复议员当面表示感谢。
2018年,王某因“醉驾+套牌”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4000元。2025年4月,王某重新考取驾照时,才得知该行政处罚已产生4000元的滞纳金。为此,王某多方奔走,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多次交涉未果,后又分别向环县人民政府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均因不符合管辖规定被驳回。
9月22日,王某向庆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司法局复议员听取了王某的维权过程后,决定适用简易程序从快办理。复议员及时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环县司法局了解情况,王某称其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故未及时缴纳4000元罚款,且已产生了4000元滞纳金,通过阅卷发现,卷内无公安交警部门向王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的送达回证。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复议员决定先行调解,一方面,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指出公安交警部门的办案瑕疵;另一方面,与王某联系,指出王某“醉驾+套牌”行为的违法性。经过多次沟通调解,公安交警部门同意减免4000元滞纳金,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缴纳4000元罚款。为了让王某少跑路,复议员电话协调、线上办理。9月26日,王某通过交管12123平台主动缴纳了4000元罚款,使这起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庆阳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如我在复议”的办案理念,积极践行行政复议“高效、便民、为民”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得到了越来越多申请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