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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融地头 司法温情解相邻——环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巧破数年邻里积怨

来源:环县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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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能连着跑现场、组织调解,还把乡干部、村干部都请过来一起想办法,不光帮我把路通了,还解开了我和邻居这几年的疙瘩!”近日,随着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起五年积怨的相邻权纠纷在城郊法庭张晓峰法官倾力化解下画上句号。这场横跨村镇、历经两次庭审与多次调解的纠纷,最终以“现场勘查+多方联动+精准调解”的模式,既解决了实际问题,更修复了邻里关系,成为基层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调立审访执”一体化的生动注脚。

地头积怨:通路改道起纷争,五年耕种成泡影

案件的源头,要从同村村民张三与李四的承包地说起。两家耕地相邻于山根底,张三的三块耕地位于下方,多年来一直通过李四承包地畔的一条老路通行。2020年,所在村组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李四在整理自家耕地时,将这条唯一能通行的道路推整为耕地;2022年,又因李四改水路,导致雨水流入张三耕地,引发二次冲突。

“路没了,地进不去;水改了,地被淹了。”张三多次向村委会、镇政府反映,2024年经调解,李四虽同意恢复水路,却始终未解决通路问题。五年间,张三的耕地因无法通行而荒芜,杂草丛生,而李四的地块已种满柴胡,两家矛盾越积越深,最终张三诉至法院,要求恢复通路、赔偿五年经济损失6万余元。

司法破局:三步联动,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

“相邻纠纷,光看卷宗摸不清脉络,必须到现场去!”承办法官在首次庭审梳理争议焦点后,当即决定带着办案团队、村干部、镇干部直奔田间。踩着泥土、拨开杂草,法官沿着沟壕逐一比对地块位置,丈量残存的老路痕迹,向参与过调解的村镇干部详细询问历史通行原况,最终确认:张三的耕地确实仅有此路可通,且通路被推毁系李四整地所致。

现场勘查后,法官将调解桌设在村委会,邀请包村领导、村委会主任、队长共同参与。“都是乡里乡亲,地挨着地、房挨着房,抬头不见低头见,堵了路也堵了心啊!”镇干部的一番话让双方沉默。法官结合法律法规、案件事实及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采用面对面、背对背、冷静处理、换位思考等调解方式进行了数小时调解。李四同意在双方“同种同收”的前提下张三可以在其承包地里通行,但坚决不同意赔偿张三“五年未耕种损失”,张三则认为李四的意见不可行,双方互不相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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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化解矛盾,法官组织第二次开庭,再次邀请村镇干部出庭参与旁听、调解,结合现场勘查照片,调查笔录等证据,清晰还原通路被毁与耕地荒芜的因果关系。庭审中,法官既讲法律规定“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人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又算“人情账”“经济账”,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李四同意在其承包地里给张三恢复通路,张三自愿放弃损失,修路的费用村委会帮助协调,并全程监督通路修复。

亮点凸显:实地办案解民忧,司法温度润乡土

“现场办案”让正义看得见:法官跳出“坐堂问案”模式,深入田间勘查、在村委会组织调解,用“脚底板”丈量纠纷根源,让证据在泥土里“扎根”,让当事人对事实认定心服口服。

“多方联动”聚合力:联动乡政府、村委会,形成调解合力,既借助基层干部熟悉村情、民情的优势,又发挥司法引导作用,让解纷方案更贴合实际、更容易落实。

“案结事了”重效果:不仅解决通路、赔偿等表层问题,更注重修复邻里关系。从“三年积怨”到“握手言和”,法官用耐心疏导化解对立情绪,让司法结果既合法理,又合情理。

该案的圆满解决,是环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对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动实践,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群众,实地调查,未局限于传统的庭审模式,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至田间地头,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做实主动创稳创安,更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便捷。

环县人民法院始终牢记自身职能定位,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主动为大局服务。基层法庭通过发挥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筑牢堡垒根基。下一步,环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探索创新基层司法工作模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