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月,某银行(原告)与一家餐饮连锁企业(被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该餐饮企业为扩大经营规模,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了一笔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期限3年,年利率6.5%,按季度付息、到期还本,并以企业名下的商铺作为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明确规定,若企业逾期还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并收取逾期罚息。
起初,餐饮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按时偿还利息。然而,2023年受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不善影响,企业资金链断裂,连续两期未能按时支付利息,累计拖欠利息达15万元。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企业立即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共计515万元。餐饮企业则表示,因经营困难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希望银行给予宽限期或调整还款计划。双方协商陷入僵局,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企业履行还款义务,并对抵押物行使优先受偿权。
法院收到案件后,考虑到金融合同纠纷的专业性及双方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首先详细梳理了借款合同条款、还款记录及银行催收凭证,明确企业违约事实;同时深入了解餐饮企业的经营现状,发现企业虽面临短期资金压力,但核心门店仍有稳定客源,具备一定偿债能力。随后,调解员于案件收到次日,分别与银行和企业负责人沟通:向银行说明企业并非恶意拖欠,若直接处置抵押物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反而增加银行不良资产风险;向企业强调违约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信用的负面影响,建议其积极提出解决方案。
为推动调解进展,调解员邀请金融机构调解员共同参与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银行同意将贷款期限延长1年,年利率下调至6%,并免除部分逾期罚息;企业需在1个月内先偿还拖欠的15万元利息,剩余本金及利息分12期偿还,每期还款不低于40万元;同时,企业追加法定代表人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以增强还款保障。此外,双方约定若企业再次出现逾期,银行有权立即恢复原合同条款,并申请强制执行抵押物。
该金融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调解,具有多重典型意义。从法律层面看,调解既维护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保障了金融合同的法律效力,又通过灵活调整还款方案,避免了企业因资金压力直接破产,体现了司法对市场主体的包容与保护。从社会层面而言,避免了因企业破产导致的员工失业、供应商欠款等连锁反应,维护了社会稳定。从金融秩序角度,此次调解为金融机构与企业解决债务纠纷提供了示范:在依法维权的同时,通过协商实现风险可控、合作可持续的目标,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此外,该案例还提醒金融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应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企业在经营中需强化风险意识,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诚信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