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斌,男,汉族,现年55岁,群众,大专文化程度,合水县固城镇固城村香水组人。1990在庆阳地区五金公司参加工作,2002年下岗在家待业。2020年10月被合水县司法局通过公益性岗位招聘为固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就职于合水县司法局固城司法所,主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今年4月份他被庆阳市司法局命名为庆阳市“马锡五式”人民调解员。5月被甘肃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枫桥式”人民调解员。6月份被庆阳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评为庆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
自参加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有人用“枝叶关情”来形容他的人民调解工作。平日,他一直随身携带一个公文包,里面装着两把尺子、一个调解记录本、调解卷宗相关法律文书、《民法典》等,时常奔走在田间地头、乡间小路、农户院落,成为固城镇无人不知的“和事佬”老刘。他担任人民调解员近三年来,参与调处镇内各类矛盾纠纷149起,调处成功146起,其中化解信访积案10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8起,建议诉讼解决2起,司法确认案件14起,三调联动42起,调处成功率98%以上。挽回群众经济损失75万余元,全镇无上市赴省进京越级信访,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案,有效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经济和谐稳定。
在实际工作中,他每周定期巡村一次,指导各村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对排查出的纠纷,利用人民调解“合水网格APP”管理模式,将矛盾纠纷进行“红黄绿”等级划分,科学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趋势,动态感知、领导包案,限时调处,全面掌握解决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融情于理,调节赔偿纠纷。2021年7月刘某在石油某公司李某工地干活时不慎被钢管砸伤右脚趾,经住院治疗后,李某负担了住院费用。出院后,刘某要求李某支付15个月的误工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等费用合计8万余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请求固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刘永斌和司法所所长罗清峰在固城镇王昌寺村委会对刘某与李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他们通过与双方当事人谈话、查看伤情、调阅治疗费用清单等方式了解具体情况,然后充分利用合水县“1+3+X”矛盾纠纷调解模式,从情、理、法三个层面对接、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刘某误工及后期治疗费用共计5.1万元。去年6月份该所收到了当事人刘某专程送来一面“人民调解解民忧”锦旗。
全面分析,化解家庭矛盾。一次,辖区高台村群众方某哭哭啼啼地跑进固城司法所办公室找刘永斌,说昨天下午她从某市回到家中,丈夫不停地辱骂还动手打了她几拳,并扬言给她准备了三把刀子,对她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请求帮忙解决。听到方某的诉说后,刘永斌立即联系派出所干警同方某一起来到他们家中,询问了解丈夫陈某真实情况。在派出所干警对陈某批评教育的同时,刘永斌没有闲着,边听边记录着,同时就丈夫诉说的问题询问妻子,妻子也承认平时经常外出,对家庭照顾不周。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并现场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丈夫心中的的怒火渐渐消了,承诺以后不会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对待妻子,妻子也知道自己做错了,承诺以后会安心和丈夫过日子。最终在刘永斌的调解下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同意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陈某找出了那三把刀子,上交给了派出所干警,避免了家庭矛盾的升级,化解了夫妻之间的纠纷,夫妻两和好如初。
多方配合,解决地界纠纷。一天,村民韩某拨打110报警,诉说他和兄弟因地界发生矛盾,其兄弟辱骂他、并用铁锹打他,他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派出所及时联系司法所连夜来到韩某家里调查处理,对兄弟两人分别做了谈话笔录了解情况,对他们批评教育引导,并答应第二天给他们处理土地纠纷。次日,及时召开了固城镇综合调解委员会会议,商讨了调解方案。会后司法所立即联合派出所、村组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刘永斌通过反复动员,现场讲解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用兄弟之间感情感化他们,还叫来了他们的亲侄子打出了亲情牌。拿出了让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用书面协议的方式将双方的土地界限确认下来,化解了双方的积怨,兄弟二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在近三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中,他深刻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把法、理、情巧妙地融为一体,平衡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是一份“跑断腿,磨破嘴”的苦差事。不仅要依法公正,还要善于结合社会视角通盘考虑,彰显情、理、法的融合优势。他始终从群众利益出发,分析矛盾起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方便群众、服务发展的作用,利用换位思考、真诚劝解、耐心释法、热心融冰调解工作技巧,解决群众间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夯实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正是以这种“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工作方式,他参与调节的大部分矛盾纠纷都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