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丽,1998年7月参加工作,庆阳市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四级律师,现任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合水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法律顾问,合水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黄艳丽律师几十年如一日,严于律己,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坚持工学并重,认真学习妇女儿童维权法律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面,提升自身法律理论素养,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奉献着自己的一片真情。从业以来,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廉洁执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尽到了自己的绵薄之力。
孜孜以求,锲而不舍
1998年7月,黄艳丽大专毕业后顺利走上工作岗位,投身到她早已向往的律师行业。为了更好、更快地适应工作需要,她一边研读专业书籍、研究案例,不分上、下班时间,锲而不舍地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一边虚心向老律师、老同志学习办案经验和庭审应变技巧,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正是这种谦虚严谨、持之以恒的学习、努力,提升了她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2005年9月,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8月申领《律师执业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工作者,为她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鼎力维权,伸张正义
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妇女,尤其是残疾妇女、老年妇女、留守女孩、儿童的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多年来,黄艳丽立足岗位实际,依据事实和法律,秉着对妇女儿童的一片“爱心、诚心、热心、耐心”,利用乡村妇女之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和个人调解工作室等阵地,向广大妇女儿童普及《法律援助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开展法制讲座62场(次),提高其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她耐心疏导她们的思想情绪,妥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为广大妇女儿童心贴心服务。她多次深入乡村开展“以案释法 送法下乡”活动,为广大妇女儿童答疑解惑,使其疑惑而来,满意而归。多年来,她积极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380多件,代书6200余份,接待来信来访、法律咨询28000多人(次)。
2005年3月她在办理残疾妇女杨某诉丈夫扶养纠纷一案中,调查到杨某丈夫在妻子患颈椎病瘫痪后不尽扶助义务,遗弃娘家长达四年的违法事实。她积极联系杨某丈夫通过现场讲法和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最终促使杨某丈夫将杨某接回家中,履行了对妻子的扶助义务。该案被合水县电视台、庆阳市电视台相继报道,并作为优秀案例被载入《庆阳司法志》广为传颂。2009年10月,她成功办理了一起亲生儿子拒不赡养母亲的赡养纠纷案件,她不厌其烦的上门入户做工作,看过冷脸,听过嘲讽,最终她的一片赤诚之心化解了母子之间多年的隔阂和积怨,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2018年6月,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规定,代理了农村离异妇女刘某诉所在自然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该案因她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赢得了胜诉,自然村当庭给刘某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费48000元,维护了刘某依法享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合法权益。
不畏艰辛,默默奉献
黄艳丽所在的合水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偏多,很多受援群众、证人都是农村人口,其中一部分人居住于偏远乡村,生活条件较差,个人维权意识较弱,这就造成了维权工作中调查取证难、沟通交流难,但她毫不畏难,勇挑重担:交通工具到达不了的地方就徒步前往;调查中间看脸色、吃闭门羹是常有的事;没有手机的,她就记下邻居亲友的电话号码让代为传话;侵权人的辱骂、恐吓也曾发生过。但她将这些辛酸、苦涩埋在心里,一如继往地奋战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第一线。正是这样一心为困难群众服务的真情,感化了她身边的其他同事,他们也积极投身到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的行动中,她和她的同事们用实际行动为妇女儿童维权事业默默奉献着青春。
坚定信念,牢记宗旨
一路走来,尽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不易,但每当看到一个个受援群众因她的帮助争取到了最大利益时,更加坚定了她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的拳拳之心。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弱势群体服务的宗旨意识,尽职尽责、善始善终地办好每一起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解释好每一次咨询来访、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努力使每一位受援群众在她的每一法律援助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了一个女律师的良好形象。
正是因为多年的不懈努力和付出,黄艳丽赢得了受帮助妇女儿童的称赞、同行的认可、组织的肯定。她连续五年被合水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她写的《立足本职,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因为挚爱,所以无悔》获得甘肃省司法行政及政法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论文活动优秀奖;2013年被合水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巾帼建功标兵”;2017年3月被合水县司法局评为“十佳业务能手(辩护能手);2017年5月被合水职专聘请为法制副校长;2018年6月被国家禁毒委员会、中国禁毒基金会评为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优秀校外辅导员;2019年11月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21年6月被合水县委、县政府评为合水县优秀共产党员,同年12月被选为合水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她所在的合水县法律援助中心也因积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县及县司法局的表彰奖励。2016年3月,法律援助中心被庆阳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2018年7月,法律援助中心被合水县委、县政府评为合水县妇女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