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11-02
本网讯(通讯员 杨 哲 张治贤)10月26日至27日, 庆阳市司法局举办了2015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班,对全市4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县(区)法律服务管理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刘长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吉颖和市委党校贺丽丽教授应邀进行授课,重点就如何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怎样开启基层法律服务新局面以及如何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学习,并交流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在春讲话
贺丽丽从“三严三实”与如何实现中国梦和传统文化相结合等多层面、多角度阐释如何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从政治新常态、社会新常态、文化新常态、生态新常态、环保新常态5个方面和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发展变化以及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在春出席结业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杰主持结业仪式。
李在春在讲话中回忆了中国法制发展历程,阐释了法制在人类文明史上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治理体系由人治向法治推进的漫长历史,我国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不断加强依法治理、依法管理社会事务逐步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新常态,特别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人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基层法律工作者是国家法律形象的代言人,一定要认清形势,勇于担当,要有光荣的使命感和历史感,学会应对各种困难,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严三实”的讲话精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作为,公正办事,公平办事。

培训现场
李在春指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性、便民性法律服务,服务对象大多在基层农村、社区,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推进依法治理、化解基层矛盾、开展法制宣传和开展法律服务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平时要加强加强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多读书,多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其方法论,转变思维方式,特别要向实践学习,注重经典案例的学习,以便与积累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李在春强调,基层法律工作者要面对各种复杂局面,要严于律己,要洁身自好,清廉作为。在平时的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合理化解矛盾,避免激化矛盾,要依法说法,以理说法,以情感人。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工作要有新的进展,精准定位,把事业看重,把人民给予的希望和重托看做第一位,要轻利益,淡泊名利。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杰在讲话中指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刻领会李在春局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地认识每一事物,正确地看待每一事物,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论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利用此次培训,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健康有序发展。(庆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