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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法院迅速处理一起群体性涉农案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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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农利益至上 法官调解匆忙
 
--正宁县法院迅速处理一起群体性涉农案
 
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娟)近日,庆阳市正宁县法院迅速处理一起群体性涉农案件,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钱被拐跑了,我们一年的辛苦可就白费了!”2014年12月初,正宁县法院来了二十几位愁容满面的果农,他们声称自己的苹果和装苹果的工时费被苹果贩子“拿走”了。  
     
经了解得知,四川籍果商叶某和正宁县苹果经纪人张某合作收购苹果,后因利益和果农产生纠纷,叶某拒绝支付果款和工时费,并悄然离开正宁,之前的电话也处于停机状态。临近年关,果农一年的收成却要落空了。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认为此案涉及果农利益且涉案人数众多,急需办理。
 
经多处走访,法官认为经纪人张某可能知道叶某的行踪,遂前往张某家中与其沟通,得知叶某拉走的苹果存放于陕西与甘肃交界处某果库。办案法官趁热打铁,连日奔波,终于在果库处通过看管人员与身在陕西的叶某取得联系,经过5次电话沟通,叶某被法官的执着和真诚感动,同意与张某一起同果农协商处理此事。
 
经过办案人员一个多月的努力,20几位果农19.8万元的苹果款和工时费终被追回,一起群体性涉农案件在办案法官匆忙的脚步声中得以平息。
 
近年来,正宁法院法院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各类涉农维权案件,坚持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积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采取灵活多样的立案方式,对以书面方式起诉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允许其口头起诉。对矛盾纠纷特别突出的案件,法院一把手亲自抓,并适时让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人员参与涉农纠纷案件调解。全院法官与辖区各村委会成员互通联系方式,建立调解网络,切实做到定纷止争,维护农村稳定。2014年至今,该县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0.13%。(庆阳市正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