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紧盯全市经济发展新形势、新需求、新任务,聚焦制度供给、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服务优化四个方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庆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机制推动“不松劲”
坚持“抓党建、重自强、提质效、促发展”工作思路,建立“1551”党建工作机制,打造“利剑护航”“忠诚为民”等四大党建品牌,创建“优商护企”“纾解民困”等特色示范岗,引导干警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讲政治、敢担当;制定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等文件7份,与市工商联等14家单位建立庆阳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全省首家市级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联合法院、公安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等多家单位建立打击洗钱犯罪、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等协作配合机制。
打击犯罪“不手软”
依法严惩干扰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和侵犯民营企业管理者、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52人,起诉245人。严格落实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批捕3人,起诉12人。依法助力高风险机构化险,办理涉金融案件39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3件、挂牌督办2件。紧盯涉税犯罪线索,依法提前介入4家房地产公司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落实快捕、快诉。
法律监督“不缺位”
依法对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立案和侦查活动开展精准监督,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诉后改判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对省市移交的590件案件和上级院督办的44件金融案件加强执行监督,已执行到位金额7616万元。针对11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税费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提醒函24份、检察建议13份,督促追缴。
服务保护“不降温”
建立6类工作台账,制定16项标准化服务清单,开展“三自”“六问”自查讨论活动和“质量提升年”“三院建设”专项活动,整改各类问题31个。坚持平等保护理念,落实宽严相济等刑事司法政策,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捕9人,不诉74人。公益诉讼坚持对涉案企业整改到位的不再启动诉讼程序,实质性化解涉营商环境行政争议案件47件。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挂牌成立“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向企业开辟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及其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4件,提起公益诉讼13件,依法监督整改各类问题1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