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庆阳市庆城县司法局受理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某商行经营者许某不服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人员认为,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的经营举步维艰,案件如若处理不好,对庆城县优化营商环境有一定影响,遂第一时间与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双方一致同意和解。
2022年7月20日,庆城县司法局会同县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座谈会,现场以案释法,让当事人明了法理,知晓是非,自愿进行利益衡量,以便达成和解,终结争议。许某认为自己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有不当之处,但自己家庭困难,无法缴纳高额的罚没款额,希望减轻处罚。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对许某的家庭情况表示理解,罚没款额可以适当减缓。此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许某对县司法局、检察院搭建和解平台表示感谢,当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该起行政争议实现实质性化解,是庆城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推动“枫桥经验”在行政复议中的运用,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