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村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必将扮演重要角色。
日前,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洪德法庭受理辖区洪德镇共20个村级资金合作社起诉的20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从办案系统得知案件信息后,办案法官李文权第一时间与洪德镇党委政府取得联系,获得支持,在政府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详细制定了案件审理计划,科学谋划送达方式方法,在法庭和当地乡村两级组织的紧密配合下,仅用时1天就完成了全部20余起案件的诉状送达工作,并通过诉状送达时对欠款人的普法说理,顺利收回借款近10万余元,调解成功案件3件,取得系列案件审理开门红。
下一步,洪德法庭将继续发挥派出人民法庭“司法桥头堡”职能作用,与当地党委政府紧密配合,以“导、分、调、审”四项工作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营造当地良好营商环境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