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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司法局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来源:长安网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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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尚秀丽)今年5月,按照庆市司法发〔2014〕71号文件的要求,宁县司法局由局长、副局长和宣教股业务人员组成工作组,经过严密细致的实地考察走访后,认为焦村镇的西李村、早胜镇的大庄村符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24条标准,宁县的九龙社区符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30条标准,对这三个单位分别申报为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三批“全省民主法治社区”。

今年9月下旬,庆阳市司法局要求对申报的这三个单位进行复查,宁县司法局按照通知要求,由相关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和社区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考察,申报的两个民主法治示范村无村民集体上访事件,无刑事案件发生,村“两委”干部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申报的九龙社区没有因社区事务不公开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无重大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黄赌毒”现象和传销现象发生,社区干部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