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庆阳市西峰区司法局解放路司法所所长胡晓刚的时候,他正在仔细研究一起社区居民的租赁纠纷,他逐条查阅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把能想到的都在脑子里捋一遍,力求合理合法地保护辖区居民的正当权利。在他工作的30多年时间里,这是他的工作常态,他多考虑一点,百姓的安全感就能多一点,他的心里就更安然一些。
“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胡晓刚的座右铭。他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司法干部,既没有过冲锋陷阵的奋勇,也没有过感人肺腑的动人事迹,就是在这样平凡的岗位上,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居民的热情,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干得有声有色,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尊敬与爱戴。他的付出,不仅得到辖区居民的认可,也为他带来了各项荣誉。2020年他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2年年初被评为甘肃省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
执着学法 用法律知识提升解决问题的水平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干部,始终处在为人民服务的最前沿。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干部,仅靠热情和干劲远远不够,还要有系统、广博的法律知识储备。因此,“不是在学习中,就是在学习的路上”来形容胡晓刚当下的状态,是最为恰当不过的了。
为了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服务,调解时更加得心应手,在通过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之后,胡晓刚又萌生了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想法。立说立行,胡晓刚便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重新拾起了书本。都说“学海无涯苦作舟”,年届不惑的胡晓刚学习起来也并不轻松,但他自有办法,每天早晚,雷打不动学习两个小时,即使当天有事耽搁了,第二天他也会想方设法补回来。通过持之以恒的自律与努力,胡晓刚顺利通过了客观题考试。
为了将学到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结合得更紧密,胡晓刚还加入了当地的律师群,有疑难问题及时求教,群里的朋友们都笑称他是“最好学的学生”。
胡晓刚说:“人活着,就要有目标,有追求,哪怕再微小,也好过浑浑噩噩混一天算一天。”
不断地学习让胡晓刚受益匪浅,在他所承担的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工作中,以法律为准绳,圆满解决了许多棘手问题,成为辖区百姓的“贴心人”,只要遇到“难肠事”,他们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胡晓刚。
执着用法 用法律手段推进中心工作
胡晓刚与“法”之间早有渊源。早前,他从事税收监督检查工作的时候,就接触和熟悉税务方面的行业法律法规,调任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后,他与“法”的距离更贴近了。可以说,他的工作生涯都是围绕法律来开展的。
2017年,胡晓刚初到解放路司法所任职时,面对的是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没有完善的办公设备、没有充足的工作人员,怎么办?胡晓刚心里默默地给自己鼓劲:干就对了。
面对基础差、底子薄的现状,他勇挑重担、迎难而上,一手抓业务提升,一手抓基础改善,通过上下协调,积极争取,不到一年时间,解放路司法所实现了软、硬件双重突破,原来的“三无”司法所一跃成为规范化司法所。目前,该司法所拥有办公用房240平方米,专职工作人员6名,设立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受理窗口,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基层工作,不仅要承担司法行政工作,还要全力配合、参与全区中心工作。“讲政治、顾大局,不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这是胡晓刚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党和政府赋予他神圣的职责。
在担任东环路区住建局家属楼拆迁项目组组长时,两户拆迁户漫天要价、不同意搬迁。为了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在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胡晓刚放弃休息时间,平均每天入户两次,说法讲理。但拆迁户不为所动,还对每次谈话都进行录音,想找胡晓刚语言措辞中的漏洞,甚至还把他举报到相关部门,作为满足自己不合理诉求的条件。
胡晓刚不为所动、亦不为所惧,他的底气来自于自己对法律条款的掌握,也来自于对工作的一片热忱。在限定期限到后,他依法向法院上诉,并在拆迁户幡然醒悟后,积极做好调解工作,稳定群众的情绪,保证项目的顺利推进。
这种事例胡晓刚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如在三天之内用法律手段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了12名商户的拆迁纠纷;用法律知识厘清拆迁户继承与遗产的界限,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用法律武器帮助解决辖区居民的各种正当诉求等。
胡晓刚探索形成调解工作制度化、法治宣传通俗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回访制度经常化等“四化”工作法,在参与调解的120余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中,调解成功率达到99.5%,无一件因调解不成功引发群体性矛盾或民转刑案件,为维护一方稳定,维护群众利益以及推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
执着普法 让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开展普法活动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胡晓刚牢记使命,无论走到哪里,都把这项工作放在心里、挂在嘴上。
去年11月,胡晓刚被西峰区新建小学聘为法治副校长。接到这个聘书,他既开心又觉得压力巨大。开心的是能为祖国的花朵普及法律知识,让他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压力在于法律条文枯燥生硬,怎么样才能引起孩子们的学习兴趣呢?
为此,在讲授的时候,胡晓刚特意将法律条文与小笑话融合到一起,让孩子们在笑声中获取法律知识。同时,他还与孩子们积极互动,提问题、留悬念,深入了解他们的兴趣点,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受到了孩子们的欢迎。
社区矫正工作中,胡晓刚在严格落实刑罚执行政策的同时,用情来感化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用心帮教每一位困难群众,达到了社区矫正对象真心悔过、自愿服刑的良好效果,辖区内接收的2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情况,无一人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中,胡晓刚为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法治教育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田某因醉酒驾驶发生交通肇事,被法院判处缓刑,但本人抵触情绪大,不按期到司法所报到,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针对这一情况,胡晓刚并没有急于司法处理,而是上门找田某谈话,了解到田某因为与妻子关系不和而借酒浇愁这一根源后,他便采取先调解夫妻关系,后阐述酒驾危害性,再引导服刑的“三步走”工作方法,最终使田某真正从内心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和依法服刑的重要性。如今,田某不仅诚心接受社区矫正管理,而且戒了酒,与妻子和睦相处。
平日里,胡晓刚与同事们一起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法律知识,通过公开调处矛盾纠纷,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坚持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社区、村级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在中小学开设法治讲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学法用法、在楼群院落开展“法治纳凉晚会”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法治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极大地降低了矛盾纠纷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