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豆勇波 刘艳丽)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党员干部职工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提前敲响节前“廉洁警钟”,9月18日,庆阳市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十项规定”的相关要求,《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若干规定》、进一步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酒后驾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条例,不得相互请客送礼、相互宴请活动;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品、钱物、吃请、娱乐、旅游等,以此督促干警廉洁自律,健康过节,提前敲响节前“廉洁警钟”。
会上,院党支部书记、检察长慕若舟对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院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院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正之风、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实行“一岗双查”。二是强化纪律约束,严格履职尽责。要敢于担当,警钟常敲,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对发生违纪违法的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要敢于监督、敢于红红脸,从严执纪、不留情面。三是要与制度落实与执纪问责相结合。时刻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提高自控力和约束力,营造清正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会后,慕若舟还对中层以上干部分别进行了约谈。(庆阳市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