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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检察司法联合举办第一期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培训班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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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赵祎)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督工作,近日,庆阳市镇原县检察院和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第一期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培训班。
 
为了较好完成此次培训任务,该县检察院和司法局提早安排部署,精心准备,通过上门走访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对参加培训的社区矫正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接送,该县检察院和司法局专人负责,带队到政府门前报道;统一组织乘车,前往镇原县德信物业管理公司参加培训。此次培训会分为报到、开幕、培训授课、参观学习、结业仪式等五个环节。培训采用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
 
培训会上,庆阳市司法局王钊局长,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姚军等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该县司法局局长路正明为学员做了动员讲话和纪律教育,县检察院监所科副科长安宏海给学员做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专题培训,培训会还邀请到了县法院、农机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党校的工作人员做了专题讲座,参训人员认真聆听和学习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社区矫正人员应遵守的日常行为规范和警示教育内容及管理制度,使矫正对象对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为才有位”有了清晰的认识。
 
培训期间,该县检察院和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观了镇原县金龙工业园区和镇原县看守所,会后每名社区矫正人员还撰写了思想汇报,对自己所犯罪行给社会、给家庭造成的危害均有了不同程度的认识,对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表达了深切的感激之情,决心今后一定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积极参加社区服务,诚心修复社会关系,努力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知识,提升素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同时,此次培训会也为镇原县社区管理创新积累了经验,为社区矫正人员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庆阳市镇原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