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12月16日,庆阳市宁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拟不批捕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县公安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值班律师等参与听证。本次听证会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冯旺宁主持。
会上,公安机关承办人介绍了发案、立案及案件侦查过程并阐述了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办案检察官从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层面阐述了拟作出决定的理由和后期需要继续侦查取证的意见。主持人归纳了争议的焦点后,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从犯罪构成、证据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
参会的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分别发表了意见,同时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给予了肯定和赞许。他们指出,这次不捕听证会,让权力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让案件在阳光下操作,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并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办案程序严谨、适用法律正确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公安机关也对公开审查听证会的方式给予了肯定,称以前对于检察院不批捕的案件无法认同,虽有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但是认为缺乏说服力。召开了此次听证会后,对于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理由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对不批捕决定考虑的因素有了更深的认识,检察院不批捕不是不配合,也不是对谁过不去,而是既监督又制约又积极配合,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目标是一致的。
此次听证会既是宁县检察院在落实《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中召开的首次拟不批捕案件听证会,也是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有益实践,获得了与会各方的一致肯定与好评。此次听证通过公开审查的形式以案说法,增强了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零距离接触办案过程,使其真切感受到司法公正性,对检察工作有了更直观清晰的认识,也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地关注和期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宁县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让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充分发表意见,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参与听证,进一步增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切实规范和保障公开听证制度有效实施,推动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说理,使参加者通过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阳光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