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升红 张克杰)12月23日上午,庆阳市中院召开了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甘肃省人民政府与省高级法院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省高级法院院长梁明远重要讲话。庆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尔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庆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尔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现场
任尔昕强调,此次会议规格高,内容重要,对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庆阳两级法院必须提高认识,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要重视和执行好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制度。坚持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庆阳市中院要率先行动,在2014年1月上旬印发2012至2013年度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第一本白皮书。
二要认真制定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以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高庭审质量和水平,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不低于50%。
三要加大行政案件的交叉、指定、提级管辖。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全面推行交叉与指定管辖为主、循环管辖为辅的立案规则。
四要坚决执行裁执分离制度。严格遵守国务院规定,确保行政案件的审判与执行相对独立。
五要积极推进协调机制建设。针对目前行政案件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上诉率高的问题,要重视撤诉率,加大协调力度,促使一部分案件达成撤诉协议,切实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降低“三率”,摆脱行政审判滞后局面,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为了切实规范今后的行政审判工作,庆阳市中院要认真开展调研,起草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意见,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行政审判工作。
庆阳市中院副院长李海红,各县(区)法院行政审判主管院长、行政庭庭长以及庆阳市中院立案、审监、审管办等庭室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会议。(庆阳市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