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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改革新模式 建立诉讼与非诉讼零距离对接化解纠纷新机制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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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大量民事案件涌入、审判资源有限、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实际,庆阳市不断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借鉴“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率先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既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质效,探索了诉源治理改革新模式,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零距离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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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人民法院与环县司法局率先在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并在5个基层法庭同步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庆阳市司法局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让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亮相法院“前台”,分级搭建诉前调解新平台。


专业规范


环县在退休干部、村干部中选聘3名专职调解员, 庆阳市司法局聘请基层司法工作经验丰富的6名已退休同志为人民调解员,派驻人民调解室工作,开展特色“坐班”调解工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并制定了案件登记、案卷整理存档、绩效奖励、考勤等一整套管理办法,保证了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得当。


成本较低


人民调解员报酬实行无薪计件制,由司法局对调解员进行绩效奖励,每主导调解成功一起纠纷奖励300元,多劳多得,不劳不得,既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又不增加工资性财政支出。


权威公信


法院提供工作场所,选派书记员,配备办公设备,配合人民调解员进行义务调解,来诉来访群众进了调解室,同时进了法院门,诉前调解的法律威严和仪式感倍增。建立了调解、速裁、审理全流程高效对接确认机制,在国徽和法律天平的见证下,维护了公平正义,增强了来诉来访群众的法治信心。


公益惠民


调解室作为调解纠纷的群众性、公益性、专业性组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高效便民


广泛开展诉前、诉中人民调解,调解室在收到法院立案庭或业务庭的《委派调解函》后,根据案件事实分析研判、调查了解,分清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在15工作日内进行调解,工作方式方便快捷,即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结事了”转化为“案结事好”,又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进入审判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