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宁县纪委在案件管理实践中,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切实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
一是排查风险“点”。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相互帮”的办法,通过案件分析评估会、案件督办等形式,认真查找办案人员执纪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点,严格做到“五查”:查是否及时对来信来访处理或上报;查是否存在未按程序调查案件;查是否存在处理案件适用依据错误;查是否存在对检查业务学习不够全面;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对外泄漏涉密事项等问题。同时,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二是箍紧安全“线”。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落实责任机制,规范纪检干部办案行为,着力构建办案安全防线。利用案件分析会议或干部职工会议,经常性组织办案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开展办案安全交流讨论,适时召开与办案安全有关的教育会,提高办案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细化并完善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机制。
三是拓宽监督“面”。坚持案前监督,实行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审批制度,要求每一件成案案件在初核方案和调查方案中都必须有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强化案中监督,加强日常监控,通过直接调查、指导办案、督办过问等方式,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查纠违纪违规问题。实行案后跟踪,制定案件质量反馈制度,在案件办结后,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反馈和评估活动,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办案部门及办案人员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