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12-16
本网讯(通讯员 李洋)庆阳市宁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精神,建设完备的城乡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公益化、一体化,全县已实现“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是创新法律顾问模式。宁县把推行“一村(社)一法律顾问”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源头性工程。由县司法局牵头实施,各乡镇、部门,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司其责,确保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是充实法律顾问队伍。充分挖掘基层各方法律资源,采取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组织审核相结合,注重选择熟悉基层群众工作、具有法律专业特长、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一支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干警为骨干,以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为补充,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结构合理的法律顾问队伍。
三是优化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主要承担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每个月到村(社)服务不少于8个小时,每个季度举办不少于2次法治讲座。遇村(社)和辖区居民有法律服务需求,法律顾问随时提供解答咨询或上门服务,并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等平台,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培训机制。由县法学会、县司法局定期组织培训,确保法律顾问熟悉基层情况、熟悉群众工作。建立督导机制。由县司法局负责对一村(社)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考核、通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表彰奖励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工作怠慢、未能完成任务、引起群众不满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宣传机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截至目前,全县村(社)法律顾问为村(社)提供法律意见300多条,开展法治宣传60多场,化解矛盾纠纷280多件,提供法律援助150多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400多次,提供法律咨询1120多人次,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以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纠纷、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