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7-21
本网讯(通讯员 王俊兴)今年以来,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推进年活动,下实手狠抓社区矫正工作,利用“智慧司法”平台对全县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控,购置指纹识别仪进行日常考勤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两评定”工作责任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及实效性,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判前评估工作。对于原判法院发来的判前评估调查函,由司法局社区矫正股牵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扎实细致的调查,全面掌握被调查对象的现实表现、家庭环境、社会交往等情况,充分征求家庭及所在村委会的意见,综合评判有无社区矫正的环境及是否适合社区矫正,为法院判决提供详实依据,把好接收入口关。
二抓入矫宣誓工作。各司法所对前来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都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村组干部共同参与宣誓仪式。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成立帮教小组,采集指纹,发放矫正人员须知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把好思想认识关。
三抓日常监管工作。在严格落实“四个一两评定”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和公益服务劳动,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改造管理,防止脱管漏管,把好教育改造关。
四抓执法检查工作。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每月不定期督导检查一次,县检察院与司法局每季度不定期督导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确保刑罚执行工作严格到位,不出现任何纰漏,把好执法监督关。
五抓风险评估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分级管理,实行宽管、普管、严管,重点关注严管对象,每半月进行一次家访,每周进行一次电话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进行心理疏导,消除不良心理倾向,教育引导其积极改造,预防其重新违法犯罪。
六抓打击震慑工作。对于不按时报到、不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不服从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警告,建议原判法院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