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4-23
本网讯(通讯员 巩海潮)4月20日,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组织71名司法行政干部集中学习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有效防止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问题的发生。
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王俊兴进行了逐条领学,并从五个方面对全县司法行政干部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司法行政干部应当拒绝内部人员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等不当要求;二是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三是规定司法行政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调查处理职责与程序;四是建立司法行政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通报制度;五是建立司法行政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或者对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责任追究制度。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新民就《规定》作了专题辅导。他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保证。要求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恪守法律,秉公办案,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但在执法活动中,个别干部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为当事人说清,甚至为当事人出主意,想办法逃避法律,引起人民群众不满,给执法形象带来很坏的影响。
曹新民要求,各司法所、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要严格落实司法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要设立“高压线”,筑牢“防火墙”,明确责任追究,确保独立秉公办案,纪检组要开展督查活动,发现说情的,要严肃处理。(庆阳市正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