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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探微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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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筑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华池县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探微
 
人民调解以其扎根基层、方式简便灵活、化解纠纷及时、利于保护隐私、无需支付诉讼费用、不伤和气等好处,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被称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庆阳市华池县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以人民调解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的传统由来已久。邻里之间、家庭内部发生矛盾纠纷,首先都会由本村德高望重的长辈老者等出面调解,当地俗称“拉话”。用“拉话”的形式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防微杜渐,第一时间化解矛盾
 
2008年,担任华池县林镇乡范台村村支书已经25年的白善喜,从县司法局领回一张聘书,正式成为华池县1872位人民调解员中的一员,村里220户村民,不管谁和谁有了矛盾纠纷,都少不了白善喜去“说句公道话”。白善喜说:“平均每年能调解20起左右,主要是土地邻里纠纷、婆媳矛盾,大事没有,小事不断。”
 
目前,在华池县,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全县15个乡镇、110个行政村、16个企事业单位、8个社区、2个县直单位共设有1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进行业务指导。每个调解委员会由5到7名委员组成,有至少3名人民调解员,并按照调解能力,指派首席调解员。
 
和白善喜一样,华池县各乡镇的人民调解员大多是本乡镇、村组的干部,既是村里的长辈、老者,又是当了几十年的老村干部,在调解村里的矛盾时,因与双方当事人大都是邻居亲戚,对他们的脾气秉性以及矛盾纠纷的前因后果了如指掌,所以在调节过程中,能因人、因事对症下药进行调解,从而提高了矛盾调解的成功率,能迅速化干戈为玉帛。
 
据华池县司法局统计,仅2014年,全县范围内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例有3200多件。在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很多在萌芽状态的纠纷得到及时调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跑出来的威望,说出来的公道
 
农村工作复杂琐碎,很多矛盾纠纷最后都落到村一级班子上来。“村干部虽然是小小的‘芝麻官’,但调解矛盾纠纷占到全部农村工作的30%。”白善喜说,“人民调解员最重要的就是腿要勤、嘴更要勤,每个案子都要一趟一趟地跑,磨破了嘴皮子劝解双方当事人,少跑一趟,少说几句,有可能小事就变成了大事。”10年的调解员经历,白善喜以自己的耿直和公道赢得了全村老百姓的信任,只要是他调解的纠纷,每一件双方当事人基本都能握手言和。
 
2014年大年三十,村里一户人家因为意外与路人发生纠纷,白善喜和村里两名调解员赶过去,一直到晚上12点,双方当事人才各自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和解。刚处理好这件事,又有村民打电话,说是邻居放烟花时点燃了自己家的草垛,请白善喜去调解。
 
这样的状况在白善喜和村上其他调解员的生活中已经成为常态。“有时候一两个月风平浪静,有时候事赶事,一件接着一件,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华池县山庄乡尚湾村人民调解员徐国林说,“每天东奔西跑,家里家外的活全都扔给妻子,说句心里话,挺对不住媳妇的。”徐国林当村支书已经快30年了,同时也是村里的首席调解员。
 
2010年开始,华池县财政每年为每个调委会提供1000元工作经费。此外,县司法局还无偿为每个调委会提供统一标识以及全部所需文书,并按照所调解的案件复杂程度,对人民调解员进行50或者100元的案件补贴。这些措施,即对调委会正常运转提供了保证,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以案说法,提升全民法律素养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矛盾纠纷由过去的邻里纠纷、婆媳纠纷,增加了涉及经济利益的土地纠纷。因为涉及经济利益,如果调解不及时,往往就会从经济纠纷演变为打架斗殴,甚至群体性事件,这给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而村民之间的经济纠纷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群众经济纠纷时,靠的不仅仅是威望,还需要很多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动刀动枪了,见血了就不调解了,赶紧打110给公安局报案,然后协助公安局进行处理。”柔远镇柳湾村人民调解员杨学磊说,这位识字不多的老村干部,在县里组织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上学到了新知识,并通过自己的理解运用到村里的调解工作中去。他说:“懂得法律知识多了,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底气足,也更有说服力。”
 
为了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由华池县人民法院和司法局组织,每年举办两期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及调解知识培训。此外,各乡镇每季度邀请司法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对本乡镇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需要与外界打交道,急需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急需学法懂法从而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县司法局局长马忠智说。而法律知识普及,也是华池县1872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之一。
 
在农村,传统的调节方式是在酒桌上进行,纠纷当事人被调解人拉倒酒桌上,几杯酒下肚,该说该骂全都一股脑倒出来,大家纷纷劝解一番,双方碰杯,一杯“和解酒”,所有矛盾纠纷便烟消云散。而现在,为了扩大普法覆盖面,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往往更加注重以案说法,一边调解矛盾纠纷,一边搬出法律条文进行讲解,矛盾纠纷当事人以及围观的村民都能从中受到启发和教育。
 
“现在,就所有的普法宣传方式而言,人民调解员现场以案说法,效果最好。”华池县司法局副局长蒋学斌说:“这样的普法方式贴近实际生活,老百姓记得住,能掌握。”(梅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