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庆阳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24日 星期二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行政

正宁县宫河司法所开展司法为民侧记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1-14
字号:A A    颜色:
倾心化解百家结
 
--正宁县宫河司法所开展司法为民侧记
 
“有事找司法所,不用上访就能解决问题。”在庆阳市正宁县宫河镇方圆百十里,农民群众都这样说。近年来,正宁县宫河司法所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桥头堡”的作用,将法律的金钥匙送到群众手中,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深地根植于群众心中,得到了各级组织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
 
解难题调解纠纷调到群众心坎上
 
2014年3月份,宫河镇宫河村村民王燕某想在自己的宅基地内扩建楼房,而王发某以影响自己的出行为由百般阻挠,不让王燕某动工,后来矛盾升级发生肢体冲突。宫河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得知此事后,深入村组了解事情缘由,原来王发某和王燕某系堂兄弟,住宅仅隔一条6米宽的村道,且位于宫河街区商机较好地段。兄弟二人都做蔬菜生意,但由于种种琐事导致互相关系紧张。王燕某确实在自己的宅基地里修建楼房,并未超占,只是建成后的水坡可能对王发某的出行稍有影响。得知这些事实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从亲情说起,并引用“千里捎书为一墙,让他三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等典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兄弟二人抛弃前嫌,握手言欢。一场兄弟交恶多年的纠纷得到了彻底化解。
 
事实证明,调解是消弭纷争的一剂良方。为了有效地调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宫河司法所由以前的“等人找”求助,转到现在的在田间地头、群众炕头解决纠纷,以法示人,依理服人,用情动人,将一起起可能爆发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14年以来,宫河司法所共处理各类民事纠纷180多起,接收处理转办的上访案件30余件,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进村组将“金钥匙”送到群众手上
 
宫河镇北堡村姚某办了一个生猪养殖场,被镇政府树立为致富能人,但由于大量的粪便得不到及时处理,左邻右舍长期受到恶臭的困扰,造成邻里关系紧张,经常发生吵闹,邻居不断上访。宫河司法所了解到此事后,立即介入,一方面肯定了致富能人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指出了忽视环境污染给村邻带来生活的困扰。通过十余次的调解,为姚某争取到“双联”贴息贷款,将他的生猪养殖场搬离居民集中点,迁至以前闲置的旧宅基院内,不但解决了姚某扩大再生产的困难,而且从根本上解除了几年来邻居矛盾不断的问题。
 
为了使法律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宫河司法所选择与“三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打印成册发放到群众手中,特别是针对土地承包、征用土地补偿费分配、农民工维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有效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从源头上尽量消除农村的各类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重维权法律服务做到群众家门口
 
南庄村曹某在陕西客商收购丹参过程中,为了把质次的药材卖高价,无理由地设置路障,致使客商价值上万元的丹参不能外运遭雨淋而发霉。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对曹某劝说无效,随即为客商代写诉状、代理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客商胜诉曹某赔偿客商全部经济损失。
 
宫河司法所始终牢记着“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诤言,针对农村特点,对涉及承包地、家庭暴力、赡养老人、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纠纷定期摸排,及时介入,迅速化解,或者确定专人专事,定期解决。对困难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无偿为受害者代写法律诉讼文书,无偿代理诉讼,维护了群众利益,将法律服务覆盖到城乡的各个角落。(师正伟 王俊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