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琦)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化建设进程,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庆阳市宁县开展“法律进农村”宣讲活动。
本次“法律进农村”活动,要结合全国“12·4”法制宣传日,利用逢集日,在全县重点乡镇、重点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及宣讲活动。宣传时间从12月1日至12月30日,宣传内容主要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使各级农村领导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努力巩固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形势,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宁县奠定坚实的基础。(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