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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司法局开展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

来源:庆阳司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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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永刚)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庆阳市合水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合水县纪委《关于对全县公职人员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清理整改工作。
  
明确政策 认识形势

合水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通知》、《公务员法》和《甘肃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历任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使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政治敏锐性、警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

认真整改 不留死角

全体公职人员严格按照“三个不准”原则,即不准以本人或者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准采取参股分红、合伙合作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以接受聘任、兼职取酬等方式参与营利性活动,面对面逐人查改报告,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等规定,严格约束和规范配偶子女、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性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利益。
  
严格监督 确保廉洁

合水县司法局纪检组按照县纪委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常态监管防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管,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公职人员是否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进行监督,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司法行政廉洁、透明、阳光。
  
通过整改落实,合水县司法局没有发现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举报。今后,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清理成果,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庆阳市合水县司法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