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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焦村乡六项举措构筑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

来源:庆阳司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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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永杰)庆阳市宁县焦村乡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模式,以转变作风为路径,破除“管理为先”旧观念,树立“服务为先”新理念,创建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全社会参与式”调解防控体系,使社会矛盾全部及时妥善处理,连续三年实现县级及以上“零上访”、“零发案”,有力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发展,走出了一条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服务管理之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超前预防。坚持信息预防,乡上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坚持普遍预防,在纠纷排查的同时,焦村乡注重抓好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采取超前预防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使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二是集中排查。对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办公室。各级调处组织都相应按户建立了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对逢集日主要领导接待的群众来访,特别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乡上要求,由维稳中心、司法所和归口部门联合立案调处,做到重大、疑难纠纷不下放。

三是包案处理。乡上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定”、“三包”,即定责任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属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包村领导牵头,乡村两级干部负责,要求3天内调结;属疑难复杂、涉及多方的重大矛盾纠纷,由综治办牵头,实行联合调处,要求10天内调解完毕;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乡主要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

四是分级调处。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村组、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村组调委会信息员和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对确需乡调委会立案调处的疑难纠纷,包村工作组必须先提出书面调处方案或意见;对跨村、跨行业重大纠纷由乡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办公室调处。涉及到单位的矛盾纠纷,由综治维稳工作中心汇同综治单位调处。同时实行集体会议制,对于涉及多个村、单位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纪委、司法实行联合办公,讨论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通过对排查出的纠纷责任到人,分级调处,使辖区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得到及早解决,避免了简单问题复杂化,小纠纷扩大化,把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五是加强督查。乡上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督查组,专门巡回各村督查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乡上实行每周一汇报,半月一小结,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讲评工作,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
  
六是定期回访。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因回访及时,焦村乡处理过的纠纷无一起反弹。(庆阳市宁县司法局焦村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