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宁公安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20-03-12
随着道路交通秩序地整治,无论是道路交通事故,还是城区范围内的停车秩序都有明显的好转,而随着复产复工的全面展开,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山河中队更是展开大规模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格控制违章驾驶行为的发生,确保辖区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3月10日晚21时左右,山河中队在城区设点检查,南来北往的车辆一个个有序地通过检查点,大多数驾驶人员都不会心存侥幸心理,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但就在这种大环境下,依然有驾驶人员铤而走险,22时左右,山河中队执勤民警在东关盘旋路口查处驾驶人员彭某酒驾违法行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彭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32.6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正宁公安交警依法给予饮酒驾驶人彭某罚款1000元,扣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正宁公安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整治酒驾已成为常态化,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忌酒后开车,并自觉配合警方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