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庆阳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7-11
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庆阳市环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积极落实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新收费标准,至目前共接待申请人42名,办理护照32件,港澳通行证10件,为申请人节省资金1580元。
新的收费标准如下:
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注,电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台湾同胞定居证收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李仲颖)
(原文链接:http://www.qysw.gov.cn/2017/0707/56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