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12-22
本网讯(通讯员 高自刚 张楠)近期,庆阳市西峰公安分局认真贯彻市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系列会议精神,多警联动,强化街面巡查力度,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行为的查处力度。12月14日至15日,连续查处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
12月14日21时许,家住西峰区寨子巷的赵某为庆贺购买新车和其朋友在西环路一带燃放鞭炮礼花约5分钟,被巡警大队查获移交南街派出所查处。12月14日22时许,西峰区长庆南路王某的酒行开业,王某的朋友购买了鞭炮、礼花燃放约3分钟,被巡警大队查获移交南街派出所查处。12月15日20时许,环县天池乡张某因购买汽车在北郊附近燃放烟花爆竹约1分钟,被巡警大队查获并收缴未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移交北街派出所查处。12月15日22时许,曹某因购买汽车和朋友在北京大道燃放鞭炮等,燃放约3分钟,被巡警大队查获,案件移交董志派出所查处。
目前,办案单位分别对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予以罚款处罚。下一步,西峰公安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全力推进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警方提示: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庆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在下列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一)除国家法定传统节假日外,每日十三时至十四时三十分和晚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二)中考、高考日全天”的规定,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齐心协力,共同创建文明城市。(庆阳市西峰公安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