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6-12
本网讯 庆阳市环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紧密结合部门职能,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维护好辖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平安出行。
推行“护学岗”制度。认真履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在县一中、环城小学、环县四中、环县五中、环城初中、南关小学等路口增设“高峰岗”。维护校园周边秩序,依法严格治理超速、抢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积极联合该县城建、交通等部门,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照标准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设置完善了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指示标志、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
依法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每周进行一次集中行动,依法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严重超员、临近报废、未参加安全检验、未参加交强险、违法行为未处理以及涉牌涉证安全隐患的车辆参与运送学生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并一律依法上限处罚,形成严管重罚态势。
全面做好交通知识宣传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民警定期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举办交通安全主题讲座、播放宣传光盘、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图板等形式,广泛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教会学生如何行走、如何过马路、如何乘车,并给学生们讲解如何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教育广大学生、老师时刻谨记交通安全,自觉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庆阳市环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