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文耀)9月4日9时许,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执勤民警在铜嵋公路35公里100米对一辆号牌为甘MQ39XX的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3,该车驾驶人涉嫌实施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
据驾驶人党某陈述,自己持有C3驾驶证,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心存侥幸,认为交警不会检查。结果在铜嵋公路35公里处被执勤民警查获。执勤民警依法对当事人党某进行了处罚,并对其详细地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使其正确地认识到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驾驶人党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保证以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