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12-07
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国)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2月3日上午,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召开了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院机关全体干警在县法院会议室参加会议。基层人民法庭在各分会场通过视频系统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永祥向与会人员通报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周元对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会上,刑庭庭长米忠峰、信访室主任杨有东、执行庭副庭长朱世源等部门负责人,围绕本部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分别作了相关发言。这些部门负责人表态承诺,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履职尽责,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
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就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出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努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三个方面的指导意见。
李文科指出,为了不折不扣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今后要着重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专项斗争的法治化水平,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三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分析、准确把握黑恶势力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呈现的新形态,进一步完善线索筛查摸排、转办等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要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紧密结合,确保在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中有“伞”必挖、逢“伞”必打。对法院干警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充当“保护伞”的,要深挖彻查、严肃处理。
五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各部门尤其是刑事审判庭要组织学习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
六要加强法治宣传,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扫黑除恶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促进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李文科强调,扫黑除恶,要强势开局,更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