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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院配合省法院化解一起重大涉诉信访案件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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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月6日下午,庆阳市中院在视频接待室与甘肃省高院连线,共同视频接访了一起合同诈骗案涉访当事人。庆阳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现场接访,倾听当事人诉求,逐条逐项给予法律释明和解释讲解。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常委、省军区政治委员蒲勇强,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范鹏,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梁永清,省高院副院长张萍及在甘37名全国人大代表在省高院视频接访并观摩。
 
2008年经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侦查,西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庆阳市精德淀粉有限公司犯合同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栗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孙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郭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一审宣判后,三人不服,提出上诉,经庆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栗某某、孙某某、郭某在有期徒刑执行期间多次申诉,2012年7月25日庆阳市中院再次裁定:维持原一、二审生效判决。孙某某、郭某刑满释放后,与栗某某之弟于2017年9月、10月份,多次向省高院、庆阳市委、庆阳市中院提出申诉,并声称要进京上访。
 
针对该案当事人的缠访情况,庆阳市中院高度重视,当即做出稳控预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及时安排信访、稳控。院领导、承办法官先后十二人、八次参与接访、释明、劝导、说服。同时,庆阳市中院汇报至省高院信访室,申请对申诉人进行预约接访。后孙某某、郭某将申诉材料递交省法院,省法院信访室审查后决定进行视频接访。
 
庆阳市中院迅速安排部署,及时调试对接视频接访系统,张贴接访公告,保证视频接访活动顺利进行。省高院接访领导通过视频“面对面”的方式就申诉人员申诉理由、是否提出新证据等问题进行询问,并听取了孙某某、郭某两人的申诉陈述。
 
通过庆阳市中院积极协助配合,省高院高院对上访当事人申诉理由进行了全面审查,依法给予书面答复,成功将一起进京上访案件化解在了庆阳当地,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轻群众诉累。
 
该起重大涉诉信访案件的有效化解是庆阳市中院信访接待常态化,零距离倾听群众诉求的一个缩影。2017年,为全面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庆阳市两级法院办理转办、交办涉诉信访案件104件,同比上升85.7%,规定时间结案率100%。(庆阳市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