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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办案 法官巧审赡养纠纷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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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下三子 八旬老太流离失所
 
上门办案 法官巧审赡养纠纷
 
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国)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俗话还说,鸟有反哺之情,羊有跪乳之恩。然而,有这样一位耄耋之年老人,却因儿子不愿赡养以致流离失所,晚景凄凉。
 
11月6日,立冬前一天。87岁的包老太,其心情一如即将到来的寒冬,悲凉而苦涩。为了能够老有所养,她一纸诉状,要求三个儿子尽赡养义务。
 
话说,包老太住在庆阳镇原农村地区,早年间含辛茹苦将三子三女抚养成人。后来年纪渐长,但身体尚可,家中一应轻巧家务尚能帮忙料理,与子女倒也相处无事。自从老伴20年前去世后,包老太的身体及精神状况大不如从前,长期在老二张某乙家中生活。近年来,因家庭琐事兄弟阋于墙,包老太先后碾转在老大张某甲、老三张某丙及三个女儿家生活。及至2017年,由于包老太身体每况愈下,三个儿子对老母亲的赡养事宜更是百般推诿,老人居无定所,甚至一度被安置在废弃旧宅窑洞内独自居住。
 
受理此案件后,法官老高认为该案貌似简单,实则棘手,据以往经验,赡养案件既是一个法律问题,更牵扯到家庭成员深层次的利益纠葛及诸多潜在矛盾。老人打赢官司不难,难就难在判决后的执行上。漫长的冬天马上来临,老人还没有落脚之处,心念及此,老高决定当天上门去处理该案。有人问,这么急着去,能拿下吗?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拿不下也要拿下!老高说道。
 
下午两点,在包老太所在的村子里,老高向村干部简单了解了包老太的家庭情况,心里大致有了谱。随后,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前往包老太的三个儿子家中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并告知他们前往村部开庭审理。法官登门,令包老太的三个儿子很是惊讶,看到诉状,继而面有惭色,毕竟,他们也都六十好几了。
 
下午三点,村部,一个简易法庭早就布置好了。庭审中,包老太的三个儿子及其妻子对老母亲所陈述的事实均表示无异议,但都表现出了各自的苦衷,或已尽了赡养义务,或家中无房子可住,或数落老人的种种不是。总之,没人愿意主动承担赡养义务。
 
在调解中,看着一脸落寞的包老太,又看到被告席上正为自己极力开涮责任而喋喋不休的老人的某个儿子,一向好脾气的老高动怒了,对其巧言令色推卸义务行为加以斥责,并从情、理、法三个角度指出,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任何看似充足的理由都不足以对抗一条道理,那就是血缘关系,赡养老人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的规定。老高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对三个儿子的推诿理由一一进行了释法明理,自知理亏的三个儿子和各自妻子都低头讪讪不语。
 
注意到包老太三个儿子的神态变化,老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从亲情、伦理方面,一再苦口婆心地作工作。终于,在天色近晚的时候,羞愧难当的老大张某甲主动表示愿意照顾母亲的日常生活,老大表态了,老二张某乙和老三张某丙也同意每年分别支付母亲2000元、1500元的生活费。包老太因重大疾病除合作医疗报销外的费用问题,在老高的调解下,也一并达成了由三儿子平均负担的协议。
 
回去的路上,望着车窗外璀璨的万家灯火,老高心里仍不平静,他不无感慨地说,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让包老太的晚年生活有所着落,但她和儿女之间,如何重拾失落的亲情呢?(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