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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斤级以上毒品案件上升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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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马进珍)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3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特点,并发布了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记者获悉,2013年至2017年,全省法院受理毒品案件数量逐年递增,2014年以来连续3年的案件上升百分比分别为27.34%、10.14%、19.15%,今年1至4月,全省法院已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05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6.03%,增长速度保持在两位数的严峻增长态势。
 
甘肃省高院刑二庭庭长张根虎表示,甘肃省毒品犯罪呈现出六大特点:案件数量连年持续增长,增长速度保持在两位数;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主要以贩卖、运输为主;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公斤级以上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海洛因仍是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类型,K粉等苯丙胺类衍生的新型毒品逐年增多;被告人反侦查能力提高,获取直接证据愈加困难;地域特点突出,相对集中在兰州、临夏等地,呈内外勾结,形成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毒品“一条龙”。
 
2012年8月,被告人石某指使沙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赴缅甸当人质预谋购买毒品,并指使尹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前往云南接运毒品未果。
 
2013年1月,石某与尹某准备车辆欲再次贩运毒品,并安排马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至云南准备接运毒品。同年1月28日,沙某按石某指使,将100万元现金从甘肃送至云南安宁市交给接款人。29日,马某按石某指使,从云南安宁市某中学门口接到装毒品的手提箱交给尹某。尹某将毒品藏匿于所驾车辆的4个车门夹层内。2月1日11时许,尹某驾驶藏匿毒品的车辆从昆明出发前往甘肃和政县。
 
2月3日19时许,途经甘肃碌曲县班佑收费站时被警方抓获,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30182.1克,海洛因含量63.34%。2月4日石某、马某、沙某相继在青海、和政、临夏市被抓获。
 
本案由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甘肃省高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石某核准了死刑。
 
法院认为,在贩卖、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石某出资、联系购买毒品,指使同案被告人尹某、马某、沙某交付毒资、交接、藏匿、运输毒品,系主犯,其贩卖毒品数量巨大,含量高,社会危害大,依法应予严惩。石某已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