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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法院首次以保单为担保实施诉讼保全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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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黄建国 贺建超)日前,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首次以保险公司保单作为担保实施了案件诉讼保全,为当事人诉讼保全担保开辟了新途径。
 
2015年11月,席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期限1年,并以席某在建的某商厦五、六层房屋作抵押。后李某数次催讨,席某明确告知无力清偿借款本息。2017年2月,李某向镇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案审理中,为了防止席某出售、变卖其房屋财产导致案件判决后无法执行,李某于2017年5月8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席某名下价值139万元的房产予以查封,但苦于全部积蓄借给了席某,无力提供担保金,财产保全工作一时陷入僵局。对此,镇原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积极联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指导李某向该保险公司投保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并以保单为担保,妥善解决了诉讼财产保全需要担保的问题。法院审查后,依法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查封了借款人席某的房产。(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