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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飓风行动再出击 司法拘留促执行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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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李复宗)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在“飓风行动”中,用足用活各类执行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2月17日,宁县人民法院12名执行人员在主管院长带领下奔赴宁县盘克、湘乐两镇进行现场执行。
 
罗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被执行人杨某在审理中不同意调解处理,法院依法判决,由杨某返还罗某4000元。案件生效后,杨某拒绝履行,案件移送执行庭后,杨某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后再次拒绝履行。法院查明,杨某完全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判决义务,遂将杨某依法拘留。
 
段某与王某、刘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的两个被执行人刘某、王某系母女关系。王某与段某达成248000元彩礼的婚约,在收取彩礼后未登记结婚。段某起诉要求王某与刘某共同返还彩礼,法院判决两被执行人返还段某彩礼130000元。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要求她们履行义务,但其态度蛮横,在执行中均拒绝履行义务,并以静坐、躲避、拒绝回答询问等方式抵赖、对抗执行。执行员立即对王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当日下午,被拘留的两名被执行人主动承认错误,并委托亲属积极履行了全部案件款,两案得以全部执结。
 
法律至上,人民法院判决权威不容挑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老赖”等到的只能是法律的教育、打击和惩处。(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