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11-03
原本与父亲关系不和,逆子高某在一次争执中竟持木棒将父亲打伤致死,作案后潜逃至内蒙古长达11年。11月1日,庆阳中院以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经查明,2004年6月6日上午8时许,高某某和妻子发生争吵,儿子高某上前制止期间,与父亲高某某发生争执,后被高某弟弟劝开。当日下午4时许,高某回家发现做饭用的火炉丢失、居住的房屋烟囱被堵,高某即责骂父亲,高父随即手持木棍叫骂与持木棒的高某厮打在一起。高某在父亲头部击打数下,致高父头破血流倒地后逃离现场。高父被送往医院抢救,于次日上午10时许死亡。作案后高平逃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以打工为生。2015年9月3日,高某被庆城县公安局民警在乌海市海勃湾区一菜市场内抓获。(董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