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5-11
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娟)近日,庆阳市正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根据县法院院长吴帅之提请,经过投票表决,任命王安宁、王培璟、徐涛和李晓兰四名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宏伟为四名审判员颁发了任命书,并要求大家牢记党的宗旨,妥善运用审判权力,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本次任命的4名审判员,经过了业务考试、实绩考核、任前公示等严格程序,他们经过努力工作和学习,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
会后,吴帅之向新任审判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二是要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办理每一件案件体现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要提高自身司法能力和素质,廉洁履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新任命的4名审判员表示,将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宪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恪尽职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作出更多贡献。(庆阳市正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