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1-19
本网讯(通讯员 张军文)2016年1月14日,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召开2015年度工作总结会。会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杨志远对2015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6年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表彰先进集体
杨志远指出,2015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鼎立支持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妥善审理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各类案件,“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共受理各类案件2345件,同比增加724件,增长率44.66%。审(执)结2220件,审(执)结率94.67%。主要体现出四个特点,一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受理刑事案件229件,结案210件,结案率91.7%。审结民商事案件1896件。执结各类案件209件,执结率98%,执结标的559.36万元。通过依法审理执行各类案件,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二是深度拓展服务内涵,增进司法为民实效。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优化软、硬件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便捷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2113份、办案信息3622条、公告事项602条次,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全面加强法院管理,提高干警队伍素质。优化机制创建与审判管理,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两会一评查”制度,健全案件节点管理机制和长期未结案件督办防控机制,突出抓好审判质效的均衡发展。针对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整合审判资源,实行全院有审判资格法官全部办案格局,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审判质效。实行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制度,让院长回归法官角色,坐堂问案,办理疑难复杂案件。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风险防控。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积极构建公正廉洁司法的有效机制。
杨志远指出,2015年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一是干警的司法能力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个别案件还存在质量效率不高的问题;二是伴随立案登记制的全面推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难度不断加大,一线法官办案压力更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三是执行联动机制发展不平衡,攻克“执行难”的社会合力还未彻底形成,执行财产变现难问题较为突出。
杨志远要求,2016年县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推进司法改革为主旋律,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为促进实现富民强县、建设幸福美好新宁县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均衡发展各项指标,确保审判态势良性运行。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长处,弥补短板,全面提升各项审判质效。刑事审判要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和“轻刑快办”,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民商事审判要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对一些关系复杂的案件向民事法官专业会咨询,增强适用简易程序的信心,同时注重调解技能,有效提高调解率。执行工作要加大力度,利用信用惩戒、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提升案件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权益。
二是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确保案件经得起“质检”。对案件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改,属于共性问题的,由分管院长提出解决方案,逐一予以纠改。属于个性问题的,由案件承办人具体负责进行纠改,坚决禁止有错不纠。案件评查人员要履行好职责,严格按照各项标准开展评查工作,杜绝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作为被评查案件的主审法官则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克服不服气、抵触等思想情绪,自觉接受评查。
三是要加强廉洁自律。“100-1=0”,廉政工作做不好,就会影响全局。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通过案件廉政监督卡、明察暗访、案件回访、司法巡查等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努力铸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公正廉洁执法的法院队伍。
会议还通报了2015年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印发了2015年综合工作、廉政工作、审判态势运行工作通报,表彰奖励了2015年度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人民陪审员,并对一般干警进行了民主测评。县法院机关和基层法庭全体干警共80多人参加会议。(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