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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法院调处一起涉油纠纷案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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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贺鑫 黄建国)5月27日,庆阳市镇原县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涉及人数众多的涉油纠纷案件,原、被告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营造了企地双方相互支持、互惠共赢的良好氛围。
 
2008年8月,镇原县国土资源局征用、划拨位于该县屯字镇川口村部分土地,给原告某石油公司用以油井作业及通行道路。2015年4月11日,被告张某带领该村20多名村民,将原告通往井场的道路挖断,阻止油井车辆进入,要求原告支付该村的道路维修费用,原告拒不同意,并以被告之行为阻止油井车辆进入,影响井场工作进度造成油井产量下降为由,于4月14日诉讼要求被告恢复道路通行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镇原县法院屯字法庭的承办法官考虑到是石油企业与驻地群众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纠纷,牵扯人数较多,利益关系复杂,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此本着既要保证油井正常生产,又不使矛盾激化的原则,办案人员多次深入井场实地察看,走访群众调查了解案情,重点对张某耐心细致地讲政策、析法理。在认识到自己行为确有不妥后,张某遂组织村民于4月16日下午将道路回填并恢复通行。然而,原告却心结未解,继续索要赔偿,一时激起了被告及其他村民不满情绪,致使案件处理陷入僵局。
 
5月27日上午,镇原县法院副院长路建勋前往屯字法庭担任审判长对此案开庭审理,在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后,法庭指出各方行为之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在互谅互让中解决问题。后经调解,双方当庭达成了被告回填道路、原告放弃追偿的协议。(庆阳市镇原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