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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法院实行过问案件登记制倒逼司法公正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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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墙”防人为干扰  “助推器”助司法公正
 
正宁县法院实行过问案件登记制倒逼司法公正
 
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娟)为杜绝人为干扰案件办理,让法官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近日,庆阳市正宁县法院专门制定《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建立过问案件登记簿,不论职务和身份,只要在立案、审理、执行等案件办理任意一个环节中说情打招呼,一律要在登记簿上留下痕迹。
 
登记制度明确办案人员应抵制打招呼说情、贿赂引介、干预办案等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凡有此种情形,办案人员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报告纪检组。非因履行职责的机关、组织、人员过问案件,均需登记,本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工作人员,以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均不例外。过问案件人员首先要填写登记表,对自己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如实填写,然后由本庭室的纪检监察员填写过问案件登记簿,对过问的时间、地点、过程和方式都要详细记载,待案件或过问事项处理完毕时,填写最终处理情况,并逐级上报至过问的部门领导、分管副院长、院长等。各业务部门每月向纪检组报告一次过问案件登记情况。
 
正宁县法院还严格责任追究,本院工作人员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未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将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或在全院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插手过问者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除受到开除处分的外,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实行该项制度实现了哪里有过问哪里就有监督,这对于提高办案人员抵御说情和抗干扰能力,减轻办案人员的心理压力,促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正宁县法院法官对这一制度给予高度赞誉。(庆阳市正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