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4-20
4月16日上午,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徐治平、王秀君、杨军等8位省、市人大代表旁听评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工作。这是《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庭审暂行办法》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首次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工作。
旁听庭审前,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召开会议,要求省、市人大代表严格按照《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代表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庭审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旁听和评议时注重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三个方面,既不干预司法独立办案,又要认真开展好旁听工作。
当天上午9时15分,庭审开始,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案件审理依法有序地进行着,审判员严格遵循庭审操作规程,积极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官在充分保证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提请注意事项,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公诉人、被告和辩护人各自陈述理由,进行激烈辩论。旁听席上,代表们仔细倾听审判员的每一次发问、每一个审判用词,认真分析着案件审理程序、公诉人的举证质证、应变能力和审判员的辩论引导、法庭控制能力是否得当。在随后的评议座谈会上,代表们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点评,并认真填写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评议表》。代表们纷纷表示,旁听有利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也有利于促进司法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贺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