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庆阳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12-26
群众的贴心人
--记镇原县法院审判员张建军
在庆阳镇原县孟坝镇,我们总能听到当地老百姓在茶余饭后,讲述关于法官张建军的故事。张建军是镇原县孟坝法庭审判员,他扎根基层,十几年如一日,耐心、细致、严谨、热情,接触着不同的当事人,承办着各类民商事案件,成为受领导、同事、群众一致称赞的好法官。
近三年来,张建军审、执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多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出现差错,他连续三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公务员”,2012年、2013年分别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和“全市法院办案标兵”。
苦学练就专业技能
张建军1997年毕业于庆阳师专,当年被分配到镇原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工作中,他养成了坚持学习的好习惯,再忙再累也不放松学习。截至目前,他参与研究专业课题2项,撰写法学论文8篇。2005年,他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类法律资格证书。
张建军十分重视从司法实践中探索积淀审判真谛。无论是回访案件当事人或者进村办案,他总是详细了解村民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对法庭工作的态度,如实记录受访者的意见,写下自己的感受。先后询问过400多位村民,整理出10万多字的笔记,练就了一套独特的农村民商事案件审理技能,提高了群众工作水平。
平和态度接近群众
张建军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工作在农村,他深知农民思想单纯,感情质朴,但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如果工作方法简单,不注意与他们进行思想和情感交流,很容易引起他们的误解。如果对法官产生反感、抵触情绪,就不利于案件审理。多年来,他从不在婚丧嫁娶时候寻找当事人,尽量在早中晚或阴雨等农闲时间走访调查。他始终坚持亲自上门给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紧紧抓住第一次接触被告的良机,通过拉家常、谈农事,了解被告的性格特点、思想动态、经济状况等情况,掌握被告对于案件的态度和意见,明确开展思想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他承办的张某诉任某离婚纠纷案,双方感情不和分居闹离婚。任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任父母既要照顾任某,还要为他们抚养孩子。案件受理后,张建军认识到,要想顺利审理案件,必须有任父母的极力配合。可是,本来两位老人由于辛苦劳作、受尽委屈,有一肚子苦水,当面临起诉的现状又该是如何痛苦呢?所以,对于两位老人长时间哭诉和不接收起诉状的态度,张建军深深理解,只是一味地劝说宽慰。心里的委屈说完了,情绪也有些稳定了,面对张法官真诚的面容,二老有些生气似的,我们这样你为啥不走呢?事情没有解决我是不能走的。张建军紧紧抓住二老的态度变化,打比方,举例子,从多个方面分析纠纷的要害和处理的思路。几番交流后,他们给出了一个比较合理的调解意见。事后有人问任某的态度为啥变化那么大呢?他说张法官那样平和的态度就像自家人,容易接近,说出来的话都在心坎上。
公正办案服务群众
当事人主义是现代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张建军认为,农村纠纷多发生在邻里、亲戚、朋友之间,往往碍于情面或者出于声誉信任,不履行书面手续,又无证人见证,一旦发生纠纷举证困难。如果简单地依据“举证不能”判决败诉,尽管于法有据,但是不能真正解决矛盾纠纷,甚至会导致矛盾激化扩大事态。
在司法实践中,在对证据存疑或者当事人不能举证的情况下,张建军坚持深入案发地走访调查,尽可能收集充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处理。有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涉案7名当事人分别属于4个乡镇,车辆损失、医疗费用等赔偿标的累计20多万元,案件涉及无证驾驶、无偿搭乘、施救不当等多种法律关系,事故责任交错,肇事车辆是农用三轮车和家用摩托车,事主均为农民、家境贫寒,且原告提供的证据明显不足,不能支持他的诉讼主张。张建军经过很多次走访调查,收集到事发现场所有证人证言,弄清了案件事实,促成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可是有一名当事人由于暂无执行能力导致案件不能圆满结案,经征得当事人同意,他以自己的工资折子作担保,通过银行给当事人贷款15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多年的司法实践,张建军认为要办好一起案件,就要依靠群众,要深入调查,找准争议焦点,查清事实真相,尊重村俗民约,胸怀一片公心,作出适当处理,群众肯定会接受,肯定会满意。
严谨作风取信群众
张建军认为,严谨的司法作风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在一次全院审判实务研讨会上,他深情地说:“如果枉法裁判,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我就会失去事业,失去亲情,只有处理好公心与私心的关系,才能为群众服务,为社会作贡献,实现人生价值和理想追求。”
他承办的一件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在开庭前几天,被告张老汉送来一篮子鸡蛋希望处理时多些关照,还说等年终儿子打工挣钱回来了一定重谢,张建军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劝回去。庭审中查明,张老汉确实存在侵权行为,经依法主持调解,应由张老汉赔偿对方2000元。不料,张老汉由于家境贫寒,两个儿子尚未成家,因为赔偿款发愁而病倒了。张建军主动去看望,并拿出1000元交到张老汉手里,接着把双方邀请到一起再次调解,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双方和好如初。类似这样的很多事例,都在见证着一位青年法官对“为民、务实、清廉”的生动实践。
18年来,他所审理的案件和所有基层法官一样繁杂琐碎,但是,他从来没有和当事人发生过冲突,也没有受到过当事人的指责。有人说那是因为他业务能力强,也有人说是因为他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但他认为这些说法都不全面,在他看来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爱民、亲民、为民的心,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贺鑫 黄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