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段敏)近日,庆阳市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件交通肇事案件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该案和其他案件有很大不同,一是该案由宁县法院院长张建龙担任审判长和其他两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二是该案的审理过程,同步在庆阳法院互联网庭审直播;三是案件审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形成电子庭审档案;四是该案当庭宣判。
近年来,宁县法院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积极推进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创新。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充分体现了法院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新要求,通过领导示范带动作用,展现法官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司法公开;通过网络技术,全程直播庭审,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判断证据、适用法律、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作用,最大限度的让证据展示在法庭,增强裁判的透明度;对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最大限度的还原开庭过程,充分保证当事人的依法行使权利,也为法院依法裁判提供了技术保障;当庭公开宣判,揭掉了司法裁判的“神秘面纱”,使司法过程全面展示在公众面前,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以上这些仅是宁县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缩影,目前,宁县法院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人民法院第五个改革纲要的要求,全力推进法院改革向纵深发展。(庆阳市宁县法院刑二庭供稿)